1 ) 人间正道是沧桑之三底线(下)
接下来的一天,对于金辩的人生,又是转折性的影响。
在这个海洋石油泄露事故赔偿案中,金辩露出了他自己的底线--良心。
在此之前,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他的良心就像藏在阴天乌云后的太阳,难得一见,就连亲生父亲,都以为他是个冷血动物---没有良心那种东西存在他身上。
这个案子我前面整理过,就不再赘述。
前面说,对待大型的海洋污染的救济途径,大抵只有三种,行政处罚当事人,当事人向起诉的渔业、养殖业业主作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当事人。
通常而言,海洋污染的刑事处罚当事人极为少见,拿本案来说,让财阀受法律处罚,那基本是痴人说梦。
余下的,就是民事赔偿跟行政处罚并行。
而在海洋污染案中,能提起行政处罚的机构大抵有:国家环保总局、海事局、渔政局、渔港监督局、国家海洋局。
可是,如大家所见,所有的机构一旦多了之后,就会相互推诿,有好处,大家会争,出了事,都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因为这些机构都有问责制,国家单位的问责制直接跟领导的乌纱帽相关,除非是明确的责任,大部分情况下,出了这种大型事故后,以上这些机构都会搞个工作联席,这什么意思?就是有了责任大家一起摊,法不责众,就算是中央政府要问责,一下子干掉一群领导,也不是明智之举。所以,在海洋污染案中,行政处罚基本都是走过场,如果你觉得这种大型事故以上机构有责任提起行政诉讼,那就大错特错了,从新中国建国以来,海洋污染提起的行政诉讼,在中国伐善可陈。
落到最后,就只有民事赔偿了。
那么,在海洋污染案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如果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基本就是个口头说法---比如本案中,金辩就帮株闻集团出了极其“到位”的主意。以上面机关之名,去洋面上喷化油剂,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基本是收集不到的。只要拖过一个月,洋面上的范围那就是一个可控的版图。
在民事索赔的范围中,世界各国的海洋法中所定的赔偿主体大抵为:海洋环境本体(如水体、大气、湿地等;)海洋生物(如鱼、虾、贝、藻类等);直接清污费;其它如旅游、服务等。在具体操作中,基本都集中到一类中,就是渔业资源的业主。
比如,本案中的两类人渔民跟海产品养殖户。受损民众10万人,那只是说法,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渔民、养殖户真的是少之又少。
同时,大型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案中的法律责任区分是依:谁漏油谁负责。并且是按份论责,
我们注意到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好好地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撞了产生的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上来说,是导致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责赔偿,全部100%的责任。
这类民事损害赔偿的机制,也分两块,一是担保提供给谁由谁,即船舶投保的保险公司,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二是担保的项目、分类、限额。
在本案中,具体赔偿份额大约是英国的保险公司赔了株闻集团3500亿,而赔给民众的款额经过不断地论责讨价,最后决定赔偿1000亿(也就是株闻集团直接赔偿给渔民跟养殖户及船舶公司的)。
不知我总结得对不对,这里没有看明白~~~~
而这个钱,经过法院判决,落到具体渔民跟养殖户的手上只有55亿。另外,渔民及养殖户的后续损失补偿费一直在谈判中,议定份额为50%,最后渔民同意退一步,哪怕是40%也好,只要能拿到补偿金。
简直是拿着高射炮打蚊子,或者说,是打发叫花子呢。
渔民在提起赔偿诉讼中,所得的赔偿低还不说,主要还是被算计了。
政府讲好的扶植基金迟迟不到位,株闻集团答应的补偿金也一拖再拖,五年中无数次地谈判失败,求告无门的绝望的渔民们,坐在事务所前示威,当晚,一个老人从高楼上跳下来。
所有的过程,渔民们的绝望,就像是那些被石油污染不得不死去的鱼一样,真实地,惨烈地展示在金辩的面。
他看着卷宗,看着自己以前没有基本为人的道义良心地处理方式,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手上,沾满了弱者的血泪。这是一双利用法律这把尖刀刺向弱者的刽子手的手。
平生第一次,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罪恶。
看着落在脚前的鱼,金锡胄一阵阵地恶心、晕眩。
那强烈的弥漫着的腐败的臭气,那挣扎着浑身污浊的鱼,扭曲的垂死的样子,那些愤怒的渔民,围观人群的鄙视的目光,都给了金锡胄最大的刺激。
世间最显而易见地不公平,大约只有最没有良心的人才真的不为所动。
他踯躅前行,几乎不堪负荷。什么样的人,会面对这样的一群人昧着良心去肆意地蹂躏践踏?
自己曾经活成什么样,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不需要李志胤或是其他人跟他解释他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在这样的一群人中,他看到了卑劣的自己。
看到如此丑陋不堪的自己,他没有了站在人前的勇气。
----------------------------------------------------------------------------
出场次数极低的男三?金志元甫一出场,金辩就敏感地看出,小李同学的“菜”是眼前这个男人。
两三眼之间,他看出了这个男人对他的不友善,小李的花痴,那个男人对小李的不甚在意。
有人会说,他是怎么看来的?
用事务所的众人或是金志元的话来说,金辩不是会送实习生回家的人,可是他送了。
由此可见,这个白目的实习生在他心中的位置。
他看着小李同学在金志元面前娇俏含羞的样子,那是有别于他的公事公办的态度;而那个男人说“长篇大论~~~”很明显,那是一种含着贬视的说法---什么人会在第一次见面这么不客气地跟陌生人说话?
太过明显的敌意,而他先跟金辩而非熟悉的小李打招呼则又说明,两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小李同学花痴别人,别人对她是不那么在意的。
在这个过程中,白目的小李又刺激了他一下:衣服还你~~~
“明天再给我。”(你用得着这么快就想在他面前跟我撇清关系吗?谁不知道你穿着那裙子美丽动人~~~)
金辩很生气,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开车走人。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白目的小李根本就没有明白这两个男人间的暗战,甚至对金志元的话:原来你是有这样实力的人啊~~~
都没有在意。更甚至,在这个男人面前问,金锡胄这个男人,剖除律师外,是个什么样的人?
拜托,这种问题,在外人看来,就是种恋爱咨询啊!你拿这种问题去问一个并不相熟的人,这会给人什么印象呢?
观众觉得可爱热血,可是,不代表当事人也可能会这么想。
这个姑娘的情商,委实不高。
通过第一次在婚礼现场的短暂相识,而小李同学让人误会百出地拖走金辩的过程,其实,对金志元来说,这个女孩子在他心中的分数并不高。
那么,最后一句:裙子很适合你!
又是什么意思呢?结合前面金志元的话,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小李跟金辩的关系的认知,跟事务所的人认知是差不多的---一个为了上位有些择手段的女子。
这里说裙子很适合你,一方面是夸奖小李同学很漂亮,但另一方面也有种你得逞了的意味~~我乱猜的,表拍我
真是,仔细想一想,小李身边的男子一个个都是城府极深的狐狸派,白目的小李以一种天真的小白兔的清新闯进他们的世界,让他们一边用着以往门缝里看人的习惯看待她,一边又受不住无尽的好奇心,想走进她的世界。
他们,对她,都有好奇之心。
-------------------------------------------------
-------------------------------------------------
走出大门的金辩去了哪儿呢?
他到警察局---拿着车代表让人整理最近几年接到的委托案,可能会跟他产生仇怨的当事人名单及简单的案述,让警察查侦事故的原因。
走进警察大厅,他又想起郑惠玲那仇恨鄙弃的眼神跟那口唾沫。那粘在脸上如同耻辱的标签一样的唾液,令他不自禁地想要抹去。
这个女人,得知道她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杀人,查清了这个,或许,是能救她出水火。
夜色深沉,金辩按照 车载导航,找到了回家的路。
可是,找到了回家的路,并不意味着他能够进去。
因为那门后面的,是良心,是正义,是法律从业者所能代表的精神家园。他浅尝辄止地显露出良心,并不就能抹去过去几年中昧着良心所犯下的过错,那种程度的良心的反省,还不足以可以敲门进去。
无处可去的金辩到了医院,“无名男你来了?”热情的护士,对他真诚感激的老妇,都让他彻底地放下了心防。
这里,竟成了他暂得休憩的港湾,他的孤独疲惫,张皇无措,无处安放的无奈跟茫然,竟在这样的地方得以安放。
当真可怜。
在发现金辩在事故后态度的巨大变化,车代表急忙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他吩咐秘书,接下来的一些工作委托,如果委托人没有指名非金辩不可,可以承接过来后直接分派到其它组里去;如果委托人指名非金辩不可,就要分析一下,是否在他目前能承担的范围内。能处理不会造成困扰负担的,就承接下来;实在可能会造成影响的,就需要好言婉拒了。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他跟金辩说:手头上有一些不想处理的案子想要交给别人的,就先交给别人,你先把身体养好再说。接下来的你有什么安排吗?
金辩告诉他,想休息一下。接下来想去美国进修一段时间,顺便休养身体。
车代表知道,自己事务所最大的危机来了。
外部环境压力已千钧一发,内部因金辩的出走可能会受重大打击---波纹效应,同业竞争非常残酷,事务所所承接的业务经济来源大半来源于非诉业务,而这些业务中很多委托又是直接冲着能力超强的金辩来的。金辩是事务所的晴雨表,他的离去,不异于把已到手或即将会承接的业务拱手让给别人。眼前一两年能啃一下老本,再过一两年,那事务所能否维持,就是个未知数了。
可是,他是一个有意识自由人,想去哪里都是他的选择,况且他现在的确是说不过去的理由。依他的洞察力,不是不知自己在事务所的重要性,执意要离开,要么真是身体已不允许,要么就是他执意要离所。无论哪个理由,都是坏事。
车代表在权衡之下,跟小李说:你搬家去金辩家旁边,多照顾照顾他。
小李同学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
-----------------------------------------------------------------------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的人,跟我们的缘分并不一定就是相交线,可能只是平行线。
看了也白看,无奈也好,惆怅也罢,你的小手指上的红线头是你“讨厌”的金辩,而不是大法官。
一做金辩邻,从此法官是路人~~~~
看到她出现在这里,某男有些惊讶,咦,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是,她搬到这里了。
为神马?
因为车代表的命令啊!你那么聪明,这有什么需要动脑子想的吗?
金:难怪最近这么不听话。然来有是后台啊。
原来,你不是我的属下,是车代表的属下啊~~
李:那是当然,谁愿意当你的手下啊!有长得帅,风度好,性格好的上司,长眼的人都会选啊!
某小白顶了过去。
哈!你眼里有不帅的男人吗?
,某小白前几天还说自己不是她的菜,长得不帅,关键性格差~~某男记在心里,一直在画圈圈~~~
某小白气得七窍生烟---如此贬低我的眼光,不过,某天你成了我的盘中餐时,看你怎么说!!!
不过,腹黑就用在这个地方,明知依她的个性,她肯定会闯进来再理论一下的,他故意留了门,待她进来,好整以瑕地问:你怎么随便进别人的家?
最让人奇怪的是,他竟还接了这样的案子。
并且,战略手段还是没完没了地拖期~~~
同事很不满,虽然能力不怎么的,但是,仗着年长,对他指手划脚。
他的吐槽,实际上暗示事务所同事们的疑心。好基友的感叹,有时候直指中心--虽然是朋友,但是我不了解他的世界,也不能进入他的内心。
他的变化,甚至连一向联络甚少的同窗朋友都感觉出来了。
还记得这俩人第一次在法院大厅里针尖对麦芒的斗鸡状态吗?她说一句,他绝对毫不客气地顶回去,噎得你早餐都消化不良。
不过,从朴相泰的后面的介绍,她曾是朴相泰的前女友,三人关系曾经极好,而她的表现,我们或许可以推定为,她极可能曾喜欢过金辩。
这次,她竖起鸡毛,但是他只是笑笑,礼貌走开,害得她十分疑心:他生病了吗?
看到没,人突然大转性,直觉就会让人猜你要么是脑子被门挤了,要么就是得了癌症。(朴相泰语~~)
----------------------------------------------------------------------
在C-STAR事件上遭到重大挫折的金辩,又听到郑惠玲杀人事件的报道,他的仓皇又多了一层。
因为自己而改变了别人的命运---不单是改变,而是如坠深渊,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而如朴东献案一样,这个案子也充斥着不同的味道。
正如剧中金辩所言,性暴力案跟杀人案,是完全两码事的。一个人得有多么大的仇恨跟勇气,才能结束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性命呢?
就郑惠玲而言,她已获得了8亿和解金,钱已到手,她有什么必要非要再去杀掉朴东献?这在杀人动机上讲不通。
同时,杀人案,因为跟一个人的生命相关,所以非常讲究证据。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否则检察院是不能提起公诉的。提起公诉,就是启动了国家机器,个人,在机器面前力量都是微小的,很难改变它的走向。
郑惠玲被刑拘后坚持自己没有杀人,那样的坚持后面,肯定有其它东西藏在下面。同时,检察院的态度和依金辩对财阀们的了解,提起公诉之后,郑惠玲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自古以来,在国家机器面前,有钱没理可活,无钱有理不能活,这不光是封建王朝的戏言,它是千百年弱者总结的至理。
这个可怜的女人,成了别人菜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甚至自己也是会子手中的一员。
可怜她的人,也只能可怜她而已,谁也没有力量帮助她。
这是一个真正可怜的女人。
郑惠玲的杀人案,到底潜藏着一些什么样的信息呢?
车代表跟秘书的对话说:朴东献的死因是脑出血,而非勒死~~~虽然脖子是勒着的,但是致死原因却是脑出血。辩护律师是检察官出身,一听到案子就立即接手了。
---这些话其实就交待了在朴东献死亡中,郑惠玲的犯罪意志。同时,还交待了辩护律师的立场,他极可能被买通---听到案子立即就接受了;他出身于检察院,屈服于检察院,他知道哪种方法能更有利于检察院落罪。
就这样的两句话,就把郑惠玲现在非常不利的局面告诉观众了。
确凿的证据中有被害人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说明了郑惠玲当时是在案发现场,也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辩护律师却明显是被买通的,不是帮她辩护,而是帮检察院落罪。
一个律师的职责,特别能体现的地方,就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通常而言,刑事案件,是因为当事人触犯了法律,而需要国家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处罚他,以维护秩序。在这个处罚作出的过程中,作为一个普通人,他需要一个人能够站在他的立场上向国家解释申辩,这个人就是律师。
可以说,律师的最大功能性就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上。如果一个律师此刻跟检察官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无疑是将自己的委托人置于死地。对这样的律师,无论他的委托人是一个多么罪大恶极的,这个律师都是应该被谴责的。因为他剥夺了委托人所赋予的维护尊严的权利。
上学时,某次刑法老师讲到一个英美法系刑法辩护律师的辩护逻辑:比如你控告我说,我的狗咬了你。正确的辩护是这样进行的:我的狗是条老狗,它根本没有牙齿,要不然就说,我的狗那天晚上关起来了。再就是,我不相信你是真的挨咬了。最后是,我根本就没有狗。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从这个笑话里看出什么逻辑来,我们当时是笑倒了,但是这个辩护律师的逻辑,我们仔细理一下,其实就会发现这里面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先是承认一小部分事实,但是这个事实可以跟你提供的证据形成反证;接着,可以从证据的来源上否定证据,也就是你的取证如果是不合法的,这个证据是不可作为证供的;再接着,否定你提出的事实,让你自己用自己的举证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最后咬住你证据中的某一环,提出你起诉的事实是不合法的,这就是翻盘的机会。
没有学过如何咬住证据反证推翻证据这一套路的,就会跟着控诉人的思路走,走来走去还是在他的圈圈里转。
说到郑惠玲的这个杀人案,为什么说金辩走的套路是罪或非罪,而不是杀人罪或是过失罪,就是他非常善于用辩护律师的这一套辩护逻辑。
检察官以诱供的方式让郑惠玲承认自已杀了人,这个,在刑事诉讼法的程序里,是违法的。
接着,他起提起公诉的罪名是:杀人罪。事实上,按照郑惠玲在现场的表现,她是没有杀人的故意意愿的,所以,金辩在反驳杀人的意愿上,是非常有利的。
那么,按照我们上面的那个笑话的逻辑来看的话,你的证据是违法的,你的事实是错误的,那么,你提诉的罪凭哪一点来定罪呢?
金辩当然不傻。
回到上面讨论的金辩可能会选择辩论的方向上来看,为什么说他可能会从意志因素来打罪与非罪。
我参照中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就是,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态度来区分的。
首先是,故意犯罪。
所谓的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们在故意犯罪的区分中,要理清两点,一是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即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有没有认识到,或者说,认识到了什么程度;
二是,行为人的意志因素,就是行为人结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是积极地追求危害结果发生呢,还是放任,听之任之的心理态度呢?因为心理态度通常比较难以界定,就需要直接从结果上来推定。
而所谓的过失犯罪,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是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最后,至关重要的一条:非罪。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我们从郑惠玲被检察官诱供回忆的场景来看,她对朴东献的死亡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还是没有预见到的?
从郑惠玲在拿衣服的过程中,听到朴东献在楼下的声音,其蹑手蹑脚想偷偷溜出去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不想跟朴碰面的。那么,也就是说,她没有故意想要跟他碰面,或者说她对发生损害结果既不是积极希望也不是疏忽大意的态度。
换言之,她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出于过失的。
之后,当她被朴东献发现,因之前曾有被强暴的经历,朴东献现明显是在酒醉状态,他冲上来的样子,对她的态度让她本能产生了抗拒(这就是小李同学提到的正当防卫的来源~),在推搡拉扯中,朴东献踩在她的围巾上滑倒,头磕在桌子角上了。
我们看看:她在下楼时会预见到朴东献会冲上来又预备强暴她吗?她能预见到朴东献会踩在围巾上滑倒,头磕在桌角上吗?
明显看得出,她肯定不是积极希望的。同时,对于朴东献在被她顺手一推后会磕在桌角上这一后果,也不是她的过失,而是她根本无法预见的一种后果。
在危害结果发生后,我们注意到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中显示有一个十分钟的空档,这十分钟又发生了什么事?
另一个嫌疑人出现了,他出现的时间是在这十分钟内,还是十分钟后?如果是在十分钟内,会不会跟朴东献的死亡有直接地关联---比如说救治时间?从流血倒地到心跳停止脑死亡的时间会不会就是这十分钟?
在这一点上,就又需要讲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必要条件之一--证据。
说到证据之前,还需要先说明刑法处罚的基本原则。
在刑法处罚上,有一个基本原则---所谓基本原则白话就是刑法处罚的基本底线,其定罪与量刑都不可违背这个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它在我们常见的刑法中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这个原则的具体要求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法定性,即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成文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即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即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二是,合理性,即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合理,处罚程序必须合理,这里涉及诉讼程序(即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
三是,明确性,即对犯罪及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禁止绝对的不定期或相对的不定期刑。
换言之,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在这个原则上进行。
同时,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充分,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这三个要件。
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回到郑惠玲杀人案中,首先是,犯罪事实检察院查清楚了吗?
从还有一个快递小哥的重大嫌疑人还未查明跟朴东献的关联这一点来看,检察院在犯罪事实上是没有查清的;
二,证据。影响罪名成立的证据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白话说即被告人的坦白;能确定罪名的证据,通常比如凶器等等~~~(懒得举,请见谅~~)
在本案中,检察院起诉的决定性证据是邻居提供的一段录音,跟郑惠玲的声音比对,相似度80%;另一个重要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但是来源不合法,检察院诱供,违背刑法原则。
我们看到,检察院在侦查立案阶段因为郑惠玲拒不认罪,黔驴技穷,检察官只好跟辩护律师串通一气,诱哄郑惠玲坦白,违法;起诉的罪名是杀人罪,但是犯罪构成要素中,犯罪人的主观因素,她又符合非罪的标准;
总结起来就是:犯罪事实没有查清楚,证据又不充分,同时检察院又涉嫌违法取证,依金辩的辩护逻辑,他会选择打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无罪?
结果不用想都知道。
2 ) 恶法亦法 or 恶法非法
律政题材的电视剧,怎么能少了法庭辩论这样的重头戏,果不其然,《改过迁善》第二个镜头就切到了法庭!
第一个案子,崔编选择了二战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案件。这是一个真实案例!在2012年5月24日,韩国大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首次认定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权不因《日韩请求权协定》失效,判决日本企业做出赔偿。这一案件在当时引发韩日广泛关注。
剧中,金锡胄作为日方企业的代表律师出场,他与对方律师就以下几点展开了辩论:
1. 旧日本山田制铁公司是否存在强制征用奴役劳工?
2. 即便有强制征用,可是在战争期间,企业只能听命国家行事,那么赔偿责任又一介企业担当是否合理?
3. 现在的新日本制铁公司是否有义务承担旧日本山田制铁留下的赔偿责任?
4. 根据1965年韩日建交签订的《日韩请求权协定》,日本向韩国提供2亿美元,协定两国间的请求权问题“完全并最终地解决”。那么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是否在协定范围内?
在这场法庭戏的用意在哪呢?崔编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子?
首先是为男主角这个人物的职业角色服务。金锡胄所在律师事务所主打的是企业诉讼案件,特别是外资企业案件,这从事务所负责人车荣誉的采访描述中就可以找到答案。
再次是为男主角的人物个性塑造服务。只是一场短短的法庭戏,观众就可以初步了解金锡胄是怎么样一个人:说话有说服力,周密的思维,不同情弱者,坚定地站在委托人这边,略显冷酷!
金明民的台词功底是公认的强,这在第一场法庭戏中就得到了充分展现,低沉冷静的嗓音,有条不紊的陈诉,都说明这个律师的超强庭辩能力。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金明民本来的嗓音,看过金明民采访视频都知道,金明民本来的嗓音没有剧中那么得低沉,他应该是故意压低,显得这个人物相当的压抑!
当镜头里那些韩国老人的低泣无奈的伤痛神情,与金锡胄不屑冷酷眼神对比的时候,愈发显得这个人物的冷血。金明民的表情非常的到位和精确!
而胜诉之后与日本企业负责人的握手谈话,暗示此类诉讼还会出现,为本剧埋下了第一个伏笔。
其实从第一个案子就可以看出,《改过迁善》绝对不会是一部毫无营养的泡沫爱情剧,编剧很有想法,也很有深度。
很多人看了《改过迁善》的人物简介和人物设定之后,会不自觉地将它和日剧《legal high》联系起来,楼主当时也有类似的想法,但是看过第一集,就彻底地改变了想法。
1. 两剧的拍摄风格完全不同。《legal high》走的是夸张的漫画风格,真实的法庭,那里容得下古美门这样上蹿下跳的律师。《改过迁善》走得是写实风,剧中庭辩场面更加接近现实。
2. 案件和剧情的衔接上,《legal high》更像柯南,每集的案子独立,不看前一集,也可以毫无障碍的看后一集。每集的案子并不推动剧情的发展。但是《改过迁善》不一样,案子是为了推动整体剧情的发展,走得是剧情路线,从这个角度,它更接近TVB港剧。
3. 两者要表达的理念完全不同。 《legal high》推崇恶法亦法。l《legal high》要探讨的是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它要传递的大概是律师不是神,不可能知道所有的真相,律师的责任在于通过现有的法律程序来全力维护委托人,它推崇的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的基础正是法律条文和法律行为,所谓“恶法亦法”。
《改过迁善》则推崇恶法非法。剧中的第一个案子,让我隐隐觉得崔编想要表达恰恰与《legal high》相反,她选择信仰自然主义法学派——相信法律背后是以一种自然正义为依据的,所谓“恶法非法”。当然这只是我根据现有剧情的个人猜测,具体要看下去才知道!
但这个已经勾起了我极大的好奇心,想看看最后崔编的观点是否和我猜的一样,剧情是否有说服力来支撑她的观点。
4. 两位男主人公设定有着本质不同。虽然表面上两者都有冷酷的一面,都有着超强的庭辩能力,为了赢得官司不择手段。但是深入了解就会发现,古美门是坚信恶法亦法,良心和正义在法律面前都是要靠边站的,被法律证明了的正义才是正义。性格上,可以说古美门是相当的自恋和乐观的,非常毒舌,有的时候又像小孩一样幼稚,绝对的自信,对胜诉有无比的执念。
而金锡胄性格非常的压抑甚至抑郁, 不苟言笑,公司的职员是连电梯都不敢和他一块坐。虽然他为了打赢官司,也会不择手段,但是事后会有愧疚感(这是古美门绝对不会有的),总是让人觉得他在走一条违背自己本性的路,特便是女演员案件后,显得有点迷茫低落,不清数自己现在的选择是否正确,对自己坚守的信念产生了怀疑。
这是第一二集中金锡胄律师给我的感觉。非常期待剧集往后的发展!
3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五 CP和误解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五篇 CP和误解
在停播之前,华语网络观众并没有想到【改过迁善】的收视率会因此下降,在停播之后,数据摆在眼前,就算是制作社也不得不面对由于MBC转播世界杯热身赛造成的问题:处于严酷收视拉锯战,正在爬坡的水木剧收视下降,出现AGB指数仅有8.0%的程度,比起别台作品【Gold Cross】(黄金交叉)9.2%的指数,整整降低1.2%?这到底是为什么?当然是MBC方面注重体育比赛,,忽视连续剧作品播放的态度再次表现而已。在周四晚间恢复播出之后,既无回顾也无提示,观众当然连不上,连带地没能理解剧情所示,也在意料之中。随着世界杯直播的开始,水木剧场还将继续受到影响,届时就只能用本剧主演金演员演出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中的一句台词来概括:
-除了世界杯播出,造成收视惨败以外,其他都不是理由!
世界杯相关比赛的播出还会造成收视问题吗?还不知道,但放送社如果不妥善处理相关播出时段安排的问题,继续影响收视,阻碍收视爬升,也是可能的。只是到目前为止,问题尚未爆发,仅仅出现小幅滑坡,辛苦争到的第二顺位名次有可能让与别台作品,但KBS目前也不是可乐的时候,因为史无前例的两大工会所倡导的的罢了那个工已经开始,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两大周末名牌连续剧【真是好时节】和【郑道传】,连续剧都歇凉的大势之下,【Gold Cross】(黄金交叉)会不会停播还很难说。到目前为止,三大台除SBS还是优哉游哉之外,其他两台都消停不了,在年中【大长今2】开播之后,势必还会引起一场激烈的收视角逐。话题回到剧情这里,本周虽然仅播放第九集一集,但却给观众带来了新的体验,刚好印证本剧主演朴敏英在开播时接受采访所说的话:
-我觉得电视剧节奏好快,就像美剧一样。
这的确是一部类似美剧风格的连续剧,只是到目前为止,吃螃蟹的放送社还不多,MBC竟然肯付出如此代价播出,若非有顶级演员撑场,律政剧放在水木剧场播出的可能性也不大,但又了金演员这样的大牌,问题就迎刃而解,至少在第九集的最后,也出现了一点点小小的悬念:
-什么?柳贞善被抓了?!
为什么是金辩的未婚妻被抓?为什么在金辩失忆之后,才会突然冒出这样的未婚妻?
实际上从此前柳贞善的回忆来看,金辩对她并没有爱情,甚至在女方提出疑问说:
-或许,并没有爱情。
可是他却冷冷地来了句:
-爱情可以在婚后培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能说明结婚这件事看似是女方家人着急,可是实际上却是男方急于确定婚事。可是在男方失忆后问起,女方却没有说出金辩在求婚时的那句话,只说是自己挑选,由男方付款,可见她在此时并不想破婚。那么,金辩为什么要选择柳小姐这样一位财阀家族嫌弃的后人作为结婚对象?
他选择她的理由甚至不是因为爱情,在送过结婚戒指之后,还和实习生李志胤律师有过荒唐的拉扯神经战,还任由女方误解。故事要从贞善小姐的母系家族说起。先要提到的是贞善小姐的外公权会长。实际上,权会长在朴东献专务的葬礼上露面就意味着另一起风暴将要袭来:
这是关乎财阀家族兴亡盛衰的财富保全拉锯战,拉锯战的实质就是欺诈购买债券的民众。
为什么在朴东献专务的葬礼上,权会长即便是刚下飞机,只来得及换上黑色领带,也要急急赶来吊唁并慰问故人的父亲,还握手致意?
权会长的态度不是对老年丧子的老友慰问,而更像是对合作生意伙伴的试探,假意吊唁,其实是为了解情况,想要知道故人家族对合作一事究竟知道多少,知道什么的表现。或者,朴东献专务的死并不是因为与人结怨,而是生意问题所致。这才能够解释故人的父亲竭力掩盖真相的内幕。此前看财团相关人员处理快递人员相关问题时,对方老实到不知道怎么说话,看到大卷现钞也是吓一跳的样子,并不像是心虚到崩溃的杀人者的样子,可见被塞钱要求逃走的人也许并非真犯,朴东献专务很有可能并非由假扮快递人员的酒家女男友害死,而是与牵扯到数千兆资金的信用生意有关。之前在与金辩在酒家喝酒时,故人曾经信誓旦旦说要给金辩一个发财的机会:
-你拿着,看到差不多时候,我会告诉你,你就放掉,好好捞他一大笔!!!
可是金辩却不以为然,仍然不改毒舌本色:
-搞这种东西的人往往都没什么好下场~
岂料一语成谶,还没等朴会长一家人为儿子顺利摆脱法律的惩罚而庆幸,就闻听噩耗:独子朴东献被害,倒在家中,不治身亡。在第九集当中,出现了一个词汇:CP。
为加以解释,连续剧中加注释行:CP为企业票据。
那么在韩语中,究竟什么才是企业票据?
这其实是一种企业发行,并由企业信用保证兑付的债券。正因为需要以企业实力保证兑付,因此委托证券公司发行。一旦出事,证券公司要负责,企业本身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解释到这里,回过头来再看权会长为什么非要外孙女柳贞善选择金辩作为结婚对象的理由就非常清楚了,如果没有金辩这样的顶级律师为权氏家族摆平所有法律问题,权家就是拆骨卖血也还不起相关资金,这就意味着权家还是有钱留下来了,而权会长对此不但是知情,甚至是纵容,总是不断提到:
-这几个小子让我给宠坏了。
反观此前权氏家族族人对待他们的姐妹留下的女儿柳贞善那种刻薄态度,不是嫌弃女孩给家人添麻烦就是挤兑她没教养,可见财阀权氏家族的大人们还是金钱至上,并没有道德约束,选择金辩作为律师的意义,则是想要摆脱困境。可是他们不走运的是,问题扩大以后,要面对的是失忆以后的金辩,这就比较麻烦了,因为金辩根本不打算负责到底,在会谈时特地提到:
-那我就负责到这里,之后的事情跟我无关。
可见是完全撇清,这才让顾客当场傻眼。为了解决金辩遗留下的问题,车代表不得不再出下下策,把权会长一家支唤到别家事务所去处理问题。面对财阀相关问题如此,可是面对免费辩护的有关案件,金辩的态度可就不是这样。其实,从金辩对待两起案件完全不同的态度来看,即可看出失忆对这名顶级律师的意义:
失去与生活和案情完全有关的记忆,是给了金辩一个重新审视自己,了解自己,继而懂得工作意义的机会,也让他在没有铸成大错,没有造成至大遗憾之前来得及改变决定。
是的,一切都还来得及。年轻人最大的财富就是时间,如有犯错,还有机会纠正自己的错误,时间对于年轻人来说,才是最大的财富。实际上,金辩早在看到李志胤律师放在办公桌上的卷宗时,就仔细研判,已经发现了少年弑父案件的疑点,甚至调出了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得出了少年有可能是杀害父母的真犯这个结论,这才拒绝了小李的提议,可是他不肯明说,只是倔强地来了句:
-这个案件太敏感。
如同一位怕子女伤心,不肯说出实情的家长,明知有问题,但不想挫伤孩子的积极性和自尊心,也不想伤害孩子的热情,这才只是做自己能做的事,明知真相却保持沉默。虽然知道这件事做了没有意义,但为照顾年轻人的热情,却不便说明,只要求年轻律师自己去做。之后小李获得了全判的协助和提点,这才有办法帮助被告减刑。最重要的一点是,金辩在见到小李时,分明是想要对她说点什么,很可能是想要接下案件的话,只是小李由于心有芥蒂,却拼命躲避男方,这才错过了与金辩携手弄清案情的机会。只是,小李比金辩所想象的更加聪明也更为敏感,她不是不能明白事实,只是稍晚了一点,就在法庭辩论当时,在庭上慷慨陈辞的小李在特地提到被告父亲承认杀死妻子一事时,忽然察觉到被告手指动作,这才恍然大悟:
不安地扭动手指,抠指甲或是啃咬手指,很有可能是真犯在遭遇不实事实陈述时的习惯性动作,只要动作出现,就有可能是与事实不符的说法在进行中,而被告父亲唯一有可能顶罪的理由肯定是为了儿子。
原来,被告的母亲也有可能是被告杀死,而父亲承认杀死妻子只是因为爱护儿子,要为儿子顶罪。以此推断,附近居民听到的暴力殴打声音,或是目睹被告的智障母亲身上出现的瘀伤和伤痕,施暴者不是被告的父亲而是被告他自己。那么,小李的行为究竟算是什么?是在为真犯辩护吗?
金辩不这样看,在他看来,律师就要堂堂正正地为自己相信的人辩护,如果因为有疑虑而不去办案,那就不可能撑得下去,虽然他对案件有疑惑,但他不能以自己的意见去引导其他律师,尤其是相信他,相信法律,对法律充满信心的年轻律师。法官不可能因为怀疑被告有问题而不接案件,检察官也不可能因为对参考人有疑虑而不调查案件,因为有疑虑可以放弃案件的唯有律师,这就是他成为律师的其中一个理由。虽然小李在知情后的打击很大,但她毕竟感受到了金辩的心意和体谅。弑父案件当事人相关辩护对于年轻的律师李志胤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提醒她不可能因为想当然或是自然而然的同情,而对案件有了主观判断,否则在事实揭晓之后,她要面对的不仅是真相的煎熬,还有良心的谴责:帮助真犯脱罪,并非她成为律师的初衷。不知不觉当中,关于改过迁善的相关案件越来越有趣,也越发有意义,金石柱和李志胤这两位从资历到经历都完全不同的律师,在碰撞中相互促进,共同成长,他们还会有怎样的案件和遭遇,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4 ) 又是权力斗争
曾经的金牌律师真的蛮讨厌的,屡战屡胜,但是无所不用其极,只帮助联络的的那一方,却完全不顾良心,也不顾真相,冷酷又无情,与家人的关系也很不好。。
失去了记忆之后和新进的实习律师因为曾经的狗血相遇,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在他失忆后去照顾他。。
我不喜欢最初男主的性格,也不喜欢整个剧情的安排。。
男主有个未婚妻,却是利益捆绑的关系,之前男主做人太渣,欠下的债实在太多,看着好累。。
而很多角色的出现都是昙花一现,出场的人物有些过于多和杂,导致这些人物都塑造的不是很丰满,总是有很多没解开的秘密一样,不能直观的表现人物性格,感觉很多事情也交代的模模糊糊(也可能是因为我看的太快了),整体剧情让我觉得拖沓。。
感觉就是在用势力在相互斗争一样,在这部剧里,操纵判案结果的是律师能力、金钱和人脉,而不是真相,这种权力博弈的政治感十足的剧一直都很不喜欢。。
而且感情线的混乱,让我觉得不知所云。。
到最后男主角的记忆也没恢复,大家也没找对自己的位置,坏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5 ) 第三,四集:泰振建设收购案梳理
《改过迁善》第三,四集:泰振建设收购案梳理
这是在看了@方念煊,@DrJin_必胜,@馒头花花,@ leaveu_birdy,@学徒在路上1978在迁善剧吧里的讨论和回复后,整理出来的泰振案子!希望对大家剧情理解有帮助,不对的地方也请多多指出!
所涉及的利益集团:
a. 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泰振建设的债权银行
b. 泰振建设:被收购方
c. 泰振电子: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
d. 泰安集团:同样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这起收购案中,与泰振电子是竞争对手
e. 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站在泰振电子一方,为这起收购案提供法律服务,金锡胄律师是这起案子的负责律师。
事件的起源:泰振建设,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三家公司应该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原本同属于一个企业帝国——泰振集团,但是随着上任会长的去世,帝国一分为三。上世纪90年代末的金融危机爆发后,泰振建设被抵押给了银行债权人——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现在,债权人决定出售所持的泰振建设34.8%的股权。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两家公司都想收购这部分股份,由此展开了较量 !
事件的经过:
1. 失忆前,金辩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分析竞争对手泰安集团拿不出4兆5000亿以上的资金,所以泰振电子将最终投标额定在5兆1000亿
2. 但是投标结果,泰安出价超过他们预估价最少6000亿抢了先机,泰振电子被挤出优先收购对象。
3. 泰振电子认为失败的关键点在于投标额定错了,而投标额是由金辩制定的,那么他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急着找金辩质问他估计的理由和依据。
4. 在这个档口,金辩因为事故住院,但其他人并不知晓,以为他失踪了,那么泰振电子社长完全有理由怀疑金辩是‘叛徒’,暗中和泰安集团勾结,故意制定错误的投标额。特别是金辩从98 ,99年已经开始参与泰振集团法律事务,那么与泰安社长也有密切的交往,被怀疑就不足为奇了。
5.金辩被找到后继续接受这个案子,但是失忆的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估价。
6. 金辩加班看资料,以期找到失忆前定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找到翻盘的机会。在第二天的会议上,金辩认为自己并没有估错价,而是泰安集团那边很有可能有不明资金流入,如果能找出这笔不明资金的来源,就可以翻盘了,这是因为收购方的资金结构会影响公众对这家公司实力的看法,一般可分为公司自身拥有的资金和贷款资金,当贷款资金过多时,负债率过高会影响公司运营,风险大增,从而导致收购失败。
7. 金辩在会议上指出的第二点,国国际银行的控股财团想抛售银行股票,所以他们现在急于促成泰安收购协议。所以国际银行和泰安集团很可能暗中作了交易,导致了不公平竞争!这在剧中也有指出,国际银行以不合常理的速度快速决定了将优先收购权给泰安集团。
8. 到这时为止,这件收购案的关键点就集中在了尽快找出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的来源!
9. 金辩让李志胤查询自己过往的行程,发现了巴黎银行约见人的电话,在于其对话中,察觉自己管理着一笔老会长时期泰振集团的秘密资金,怀疑这笔秘密资金就是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在试探泰安集团负责人的时候,证实了他的推断。从而抓到了翻盘的机会!
10. 这笔秘密资金是不可告人的,所以新闻中,为了保住老会长的颜面,用贷款解释了这笔秘密资金,泰安集团应该是收购失败了!
6 ) 当金明敏在演戏时,金明敏在做什么?【EP1---EP4】
今天看这剧的豆瓣评分已经从8.5变成8.2。作为金叔的死忠粉,看到豆瓣有人居然评价他长相丑,声音不好听!既伤心又气愤!剧评本来打算接着写《金明敏的演技,那怕他演个大坏蛋,我依然超级爱他!》每2集更新的,现在决定另外开一篇,为了喜爱的金明敏。
金明敏的演技已无需溢美之词,微表情,表情,眼神,手势,走姿,以及每一个细小动作全是演技,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很有看点!看他演戏简直就是享受!我一直觉得看一百集平庸剧不如看一集好剧,或者把一集好剧看一百遍,因为每一遍都能够看到惊喜和不同。这就是大师的演技。
前4集的安排恰到好处,失忆前2集和失忆后2集,金明敏把一个角色演得融会贯通,继承发展,同与不同,都相当的合理与恰到好处,这比一人分饰两角更有难度。
失忆前后,金锡胄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他的心思缜密,敏锐,观察力,判断力如出一辙。改变了的是前后性格,失忆前,金锡胄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利益至上,不择手段。但是帮“恶魔”辩护以后,也会闪过一丝丝愧疚,这表现在恶魔朴东献被女演员杀以后他的“走神”,这种愧疚是一瞬间的事。失忆后,他在找回记忆的过程中也没有一心向善,但潜意识认为自己是好人,内心深处被压抑的善开始释放。开始一步步“改过迁善”。
失忆前,金锡胄作为律师信奉的是法律至上的原则,对小李说“我是律师,就必须为委托人辩护,如果有想法,你就转去当那女人的辩护律师。”和古美门一样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当然,他俩的性格不一样,一样的是坏的相当可口】失忆后,在女主李志胤正能量的影响下应该是逐步改变向善的。开始走向“自然主义法学派”,这和日剧《Legal High》的一个不同点是,日剧中正义的女主黛试图证明正义至上,改变古美门,结果被古美门改变,最后认同古美门的胜者即是正义。韩剧《改过迁善》则是正义女主李志胤影响金锡胄最终向善,这两者的不同可以窥见日韩剧的一个极大差异。
有一个非常有意思与说服力的细节,第二集失忆前,金锡胄工作完回到家,疲惫的孤单的坐到皮椅里,双手分别搭在椅子两边的扶手上,把腿伸直左腿搭在右腿上,第四集失忆后,去医院复诊回答医生提问,失忆后接手工作的陌生感与疲惫感,坐在皮椅上,同样双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把腿伸直还是左腿搭在右腿上。失忆前后甚至是有些相似的情绪他演出了不同的感觉,却用同一个看似习惯性的动作完美的串联演绎了这个角色。
戏里金锡胄这个“无意”的动作应该是戏外金明敏的“有意”为之。对每一个细节的完美苛求体现在金明敏的诸多作品中【参看《那里没有金明敏》】
无论是戏里还是戏外,金明敏兼具才华与努力,他是真正的大师。------这是我能想到的对金大叔的评价。
PS;与金明敏搭戏的金相中,绝对的老戏骨,如果你是演技控,他戏里的每一个眼神都不要错过。
烂尾剧意难平 对剧作和男一都意难平
男主的演技非常出色, 剧本案例专业性比较强, 非传统套路韩剧, 节奏明快反转有趣.可惜匆忙结尾。
看完两集,觉得还行吧。原谅我,大叔控,金叔一身西装实在抵抗不了,冷漠毒舌牙尖嘴利惟利是图,原先形象很冷,虽说失忆是烂梗,可拍了几十年了观众不也接受的了么,可以期待失忆后的表现。女主朴敏英,嗯,越来越漂亮了,表现算中规中矩吧Ps(身材真心好)
第一次看完了而不觉。
看到6集
好看吗?后面部分很拖沓好不好?那些和经济有关的法律把我搅得稀里糊涂的好吗?我真的不喜欢这种不能让人舒服的结尾好么?我希望,韩剧不要再有这种痛症了行不?
一堆法律理據沒聽懂但劇是蠻好看的。但好多懸念編劇就這樣晾著,太過分了吧。 金明敏實在是很厲害的演員!
可惜女主娇滴滴的太蠢
感觉还不错、男主冷血律师的人设蛮对我胃口、而且声音好有魅力啊、女主很漂亮、再看吧
女主脑残所以少给一颗星
140628 不好意思 冲着开头反差萌的粉红线然后虎头蛇尾的完结了压根没看懂 男主自身和与爸爸关系改进还蛮有得看 对律政题材一向不感兴趣=A=跳着快进了好多 女主好模糊 下部剧再见吧=A=
慢热到悲伤 完全靠金明敏才撑过来
金敏明!
引人入胜的开篇,结尾草草了事的结尾,冗长无趣的案件,打酱油的女主,演技被大大浪费的男主,四个字概括——大失所望
很筋道的一部戏,对韩国司法界的解释比较细腻,感情线倒是一带而过。。。
到后面完全看不懂,貌似翻译的也有问题
最近对韩剧编剧们很有意见,就不能好好的只讲一个故事嘛!非得加点阴谋才算完。此剧编剧就很棒,就简简单单讲律师的事,loveline都没有,就是结尾有点仓促。
已弃。剧设太专业,看不懂也不想看。
能把这剧看完我都觉得自己简直是太对得起两位金叔叔了叔叔们被华丽丽的浪费在这部渣剧中了,后面的剧情根本就是没啥衔接性的完全飞纸条的剧本吧呵呵呵呵呵,法律术语也算了再加个金融术语,我文化不高看个剧这么累真的好嘛
金明民真是性感的一家伙。